褚中喜律师代理的福建高院一死刑立即执行案被改判死缓
时间:2009年9月28日
本站讯(管理员 张英华)2009年6月21日,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同一死刑立即执行案家属签订代理合同。按合同约定,天依律所指派本站法律顾问褚中喜律师及其助手饶建军律师担任被告的辩护人。出庭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的抢劫案、放火案上诉人孙某辩护。
该案一审由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孙某犯抢劫罪、放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孙某死刑立即执行。接到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孙某不服,当即提出上诉。为了慎重对待此案,争取改判的可能性,孙的家人找到本站法律顾问——北京市天依律师事务所褚中喜律师,请其为孙某辩护。
接受委托后,褚中喜律师多次前往福建省福州市,会见被告,调查取证,查阅案卷,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工作。2009年8月25日,本案如期开庭。庭审中,就本案事实及法律适用问题,褚律师做了详尽阐述,并与公诉人激烈辩论。庭审中,褚律师还对侦查机关在讯问、鉴定过程中存在的瑕疵发表了看法。庭审后,就法律适用等方面,褚律师和主审法官也多次沟通,相互交换意见。由于本案案情复杂,高院也可能维持原判,褚律师还提交了详细的辩护词,从各个方面论证该案应予以改判。
2009年9月28日,褚律师在北京的办公室里,收到了福建高院寄来的判决书。该案被依法改判,被告由死刑立即执行改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当褚律师将案件审理结果告知被告家人时,家人很满意,并一再感谢褚律师对该案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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