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下午,沈河区中山路上两名中年男子的行为,吸引了路人的眼球,一名矮个儿男子手举一张“广告”,上面赫然写着“出卖妻子乳房”几个大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接到读者电话后,记者赶往事发地点采访。
男子怪行路人不满
当天下午3时左右,几位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称有两名中年男子公开叫卖“妻子乳房”。其中一名女读者情绪激动地告诉记者,她在中山路看到那个男人打着“出卖妻子乳房”的广告“后,觉得那个男人非常”无耻“。她气愤地说:”我没弄白他为什么要那么做,那样做是对她妻子,甚至是对女性的一种侮辱,她有什么权力叫卖妻子乳房?他这么做是不是违法的?“当记者赶到三经街与中山路的交叉路口时,果然看到一名中年男子仍”执著“地举着一张白纸,上面的大字为”出卖妻子乳房广告“,而小字的内容又似乎与”出卖乳房“无关。记者问那名男子:”怎么个出卖法?“没想到对方所问非所答:”没有办法,实在没钱了,儿子上大学还等着交钱呢!“
卖乳是假讨薪是真
记者表明身份后,两名男子说了实话:“我并不是真想卖老婆的乳房,我就是想吸引别人的注意,帮我们讨回打工钱!”原来,二人都是凌源人,他们是为了讨要雇主拖欠的工资,才出此下策。手拿广告的男子名叫王春奎,他告诉记者,几个月前,他带领40多名同乡在抚顺市一个工地干混凝土活和砌砖活,原来说好人工费总额为30.8万元,他们工作了几个月却只拿到11万多,剩下的近20万元始终没要回来。眼见天气越来越冷,工地没有给钱的意思,还要清除施工现场。他们找了很多部门,但是没能解决问题,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们才采取了“特殊手段”。王春奎告诉记者,卖乳房的事情,妻子根本不知情。他是情急之下才想到这样的办法,吸引别人的注意。
讨薪之路不该走偏
近一段时间,被拖欠工资的民工爬塔吊、假跳楼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以自杀相威胁的讨薪行为,会被警方处罚,因此一些被欠薪民工又想出了一些花样引人注意。农民工辛苦劳动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这值得同情,但采取过激和违法的行为,却不值得提倡。记者通过咨询律师了解到,农民工如果遇到欠薪,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案合法解决,根本不必要采用过激行为。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劳动者劳动工资或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欠工资数字明确无争议,可以找用人单位的主要领导或工会组织协商解决,也可找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调节解决。其次,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生了争议,保留好证据,然后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第三,如果是劳动纠纷,则可直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第四,如果发生工伤,首先在劳动工伤发生地或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部门认定,然后在设区的市级劳动部门做工伤评残,最后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工伤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