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量力 张荣辉 发布时间:2006-09-11 11:01:39
武汉律师网讯 因前夫“不守”信用离婚后对妻儿不闻不问,王春菊在轻生念头的驱使下,将农药谎称是治咳嗽的药骗儿子服下。9月8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这起在当地轰动一时的母亲毒杀亲生儿子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春菊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被告人王春菊和邓某于1994年结婚,两人常为琐事争吵。邓某觉得和王春菊性情不合,便产生离婚想法。考虑到王春菊不会同意离婚,邓某便谎称自己要到外地创业,万一欠债会连累妻儿,不如两人办理假离婚,待今后生意好转再复婚。王春菊信以为真,两人于2005年1月20日协议离婚,孩子由王春菊监护。之后,邓某便南下广东打工,一直未归。
2006年4月6日中午,邓某在妻儿两人的多次催促下回家给儿子过10岁生日。吃完中饭不久,邓某便以有要事为由赶回深圳。王春菊见邓某在家中不到三个小时,十分恼怒,产生了轻生念头,考虑到自己死后,儿子无人疼爱和照顾。王春菊买来两瓶农药,准备与儿子一起死。在以服用治咳嗽的药为名骗取儿子下后,见儿子倒在地上表现十分痛苦,并呼喊“妈妈,救命“等话。王春菊听后感到后悔,慌忙叫来邻居一起将儿子送往医院,但因中毒太重抢救无效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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